湖南省各社会工作有关单位、社会工作者:
由湖南省民政厅委托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院组织开展的“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养项目”,已完成自主报名、资料审核工作,现将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工作安排予以公告。具体如下:
公示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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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时间
11月21日—11月23日
笔试安排
★ 时间:2023年11月25日(周六)14:00-16:30
★ 地点:湖南湘江新区社会组织公益园(学堂坡社区公共服务中心,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38号)
联系人
王祥艳:0755-25592399转806
hnddrcpy@163.com
其他注意事项
1. 公示期间被投诉或举报资质不符的人员,一经查实,取消资格;公示期无投诉且无异议者,均可按照通知时间参加笔试。
2.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,考察范围包括社会工作相关理论、综合能力和实务、社会工作督导及案例等相关内容。
3. 考试人员必须自行携带本人身份证、签字笔等考试用品参加考试。
4. 考试人员务必提前3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做好准备,对照考场及座位安排对号入座,笔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,未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选拔资格。
5. 笔试结束后,将根据笔试成绩择优选拔人员进入面试,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将另行通知。
6. 在考试过程中,如有违纪作弊行为的,将按照有关程序严肃处理,并取消其本次社工助理督导培训资格。